上海禹励报关有限公司
上海禹励报关有限公司 入驻平台 第13
  • 资质核验已核验企业营业执照
  • 真实性核验企业已实名认证
  • 资质核验已核验企业营业执照
  • 真实性核验企业已实名认证
当前位置:
首页>
公司新闻>
天津报关公司分享进口食品原料海关判定依据
天津报关公司分享进口食品原料海关判定依据

发布时间:2018-07-06 17:10:28

天津报关公司网:进口食品通关在所有进口货物中是最为复杂的一类,因为食品往往涉及到很多配料,而我国对进口食品配料有着较为严格的评判依据。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究竟有哪些依据可循。


一、食品原料判定方法

首先,我们了解一下食品原料,食品原料具备食品的特性,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,且***、无害,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、亚急性、慢性或者其他潜在危害。目前我国可以用作食品原料的物质主要包括普通食品原料(包括可食用的农副产品、取得SC的加工食品)、新食品原料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(简称药食同源物质)、保健食品原料、可用于食品的菌种、食品添加剂、营养强化剂等。


食品原料看似简单,实际应用的时候却难以判断,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判定的依据:

1.普通食品原料:目前判断一种物质是否是食品原料我们可以查找已有食品标准、国家监管部门发布的函、公告以及已有通用***标准的分类目录中提到的物质;也可以查找该物质是否有传统食用习惯,传统食用习惯也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判定依据,传统食用习惯是指在省辖区域内有30年以上作为定型或非定型包装食品生产经营的历史,且未载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。

2.新食品原料: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产品:(一)动物、植物和微生物;(二)从动物、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;(三)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;(四)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。终止审查的新食品原料名单在国家卫健委监督中心网站发布,终止审查的原料分为三种情况,(1)经审核为普通食品或与普通食品具有实质等同的;(2)与已公告的新食品原料具有实质等同的,(3)其他终止审查的情况(例如已有***的食品原料,或有传统食用习惯的产品等)。

3.药食同源、保健食品原料:由《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》(卫法监发[2002]51号)做出规定,该文件包含三个附录,分别是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名单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。其中药食同源中的物质可以用做普通食品原料,保健食品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不能用于普通食品。此外,2016年年底原食药总局还公布了***批保健食品原料目录

4.食品菌种:其中可用于普通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的菌种由卫计委公告发布,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。

5.其他:食品添加剂,由GB 2760以及相关的卫计委增补公告作出规定,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、使用范围、使用量等;营养强化剂,由GB 14880以及相关的卫计委增补公告作出规定,主要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、使用量等。


二、食品原料判定查找技巧

1.用“关键词+site:***后缀”搜索法,如确认木鳖子是否可作食品原料,百度搜索“木鳖子site:”,则可以找到木鳖子做药材的依据(如图1);

2.一些比较常见的物质,找不到可食用依据时可利用国家食药总局首页——企业查询——食品抽检数据库,搜索关键词进行查找,如在抽检数据库中搜索橙皮,就可以找到橙皮以往的抽检结果,分类为水果及其制品(如图2),但是此方法不能作为最终的食品原料判定依据,我们可根据抽检部门,查找被抽检企业的生产许可备案,并咨询官方确认。

3.如果需要确认的物质是植物类的,可以到《植物志》、《药典》搜索该物质的别名、拉丁文等,再按照上述方法进行确认。《植物志》、《药典》中的某些物质可以用做普通食品原料,是因为有添加剂标准,或者在原卫生部发布的食药两用的名单内。除此之外《植物志》、《药典》中的物质一般不能作为食品原料。

4.需要注意的是,百度百科等非官方的材料并不能作为最终的判定依据。


三、判定食品原料可参考的资料

1.参考食品相关标准,如《GB 2760-2014 食品安全***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、《GB 14880-2012 食品安全***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》、GB/T 8854-1988 《蔬菜名称(一)》;

2.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;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;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;新食品原料名单;已被公告为普通食品的物品名单;通过名单确定物品属性;

3. 通过国家卫健委(原国家卫计委、原卫生部)有关公告、批复、复函等可直接判定食品原料;

4.通过新食品原料(新资源食品)终止审查目录可直接判定食品原料;

5.《关于新食品原料、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》中公布的普通食品名单可直接判定食品原料;

6.《关于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批复》内公布了确定的食品原料名单和禁用名单;

7.《关于印发<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>的通知》中的菌种可用于生产普通食品;

8.《关于公布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的公告》中的菌种可用于生产婴幼儿食品;

9.《中国食物成分表》中所列食物品种是我国常见的食品类别;

10.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》中物品可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;

11.《植物志》、《药典》可以用来搜索该物质的别名、拉丁文等,但是不能作为判定依据。


免责声明:
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信息、产品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,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,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该信息来源商铺的所属发布者完全负责,供应商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友情提醒:
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,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,请谨慎对待,谨防欺诈行为。
 
建议您在搜索产品时,优先选择带有标识的会员,该为供应商网VIP会员标识,信誉度更高。

版权所有 供应商网(www.gys.cn)

京ICP备2023035610号-2

上海禹励报关有限公司 地址:上海 上海 浦东新区 外高桥自贸区日京路35号1203室

浠婂ぉ鍙戝竷閲囪喘鍗曟鏁板凡杈句笂闄愶紝鏄庡ぉ鍐嶆潵鍚с